中国政府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适老版
无障碍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经济发展>产业发展

014152654/2019-00076
产业发展通知
发展和改革局
2019-07-01
关于组织2019年区级第一批服务业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9年区级第一批服务业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00:00访问量:

各街道,辖区各企业:

根据姑苏区、保护区《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区级企业调优集聚、载体提质增效、特色品牌集聚区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企业调优集聚;

2.载体提质增效;

3.特色品牌集聚区。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在姑苏区、保护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并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

2.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以查询企业征信报告为准);

5.符合《姑苏区、保护区产业空间布局载体优化升级引导政策》规定的申报要求;

6. 申报企业调优集聚项目的企业需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区外引进或新设立的企业,且对地方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往年申请过楼宇“腾笼换凤”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企业应符合相应功能区的产业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用于从事零售、餐饮、住宿等门店经营用途的,不得申报。

7.载体提质增效项目包括载体转型升级、规模化经营、楼宇硬件改造和应用场景建设,同一改造项目往年申请过楼宇硬件改造和公共平台建设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其中,载体转型升级重点示范项目应满足《姑苏区四大产业功能区内载体优化升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五个一”标准。

8.申报楼宇应纳入区楼宇统计管理。

三、申报材料

所有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一)企业调优集聚

1.企业营业执照;

2.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二)载体提质增效(载体转型升级、规模化经营、楼宇硬件改造和应用场景建设)

1.楼宇运营方法人营业执照;

2.资金投入明细列表;

3.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4.申报载体提档升级的重点示范项目还需提交“五个一”建设报告及相关照片等佐证材料。

(三)特色品牌集聚区

1.楼宇运营方法人营业执照;

2.入驻企业明细。

3.特色产业集聚说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7月4日起至 7月12日止。

五、申报程序

以上项目均按照“企业网上申报-街道初审-区发改局审核-部门会审-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

六、其他事项

1.请各街道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填写《2019年区级第一批服务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 

区发改局服务业处联系电话:68728314。请需要申报以上项目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经发处(局)联系(平江街道:67270253;金阊街道:68270837;沧浪街道:65163858;双塔街道:65118423;虎丘街道:65312745;苏锦街道:67217670;吴门桥街道:67861181;白洋湾街道:65351137)

附件:2019年区级第一批服务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