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产业焕新项目已经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第16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决策结果公告如下:
一、 决策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关于印发<姑苏区、保护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姑苏府规〔2019〕4号)等文件要求,决策承办单位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履行了决策动议、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
二、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此次公众意见的来源主要包括:行业代表座谈会、基层组织座谈会、问卷调查、基层组织意见征求。综合各项调查数据,本项目的公众意见集中在以下三点:
(一)担心本项目受到古城社会环境的制约。
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局予以采纳。
近年来相关单位围绕姑苏古城社会经济发展进行探索,累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辖区内人口老龄化、部分建筑产权关系复杂、古城道路交通承载力不足等制约因素依旧存在。我局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此类现实问题,结合国内外相关经验做法,进一步减少古城社会环境与本项目实施方案之间的矛盾。同时我局将做好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可能触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风险隐患,我局将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实施本项目。
(二)姑苏区目前的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局予以采纳。
遵纪守法、效益稳定的优质企业是推动产业焕新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和深厚的人才运筹能力,将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全新的活力。基于公众的此项反馈,我局将深入现场,走进企业,聆听基层一线声音,就企业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诉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会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三)建议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局予以采纳。
我局将认真听取此类群众意见,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和工作的可操作性,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动态关注实施成效。
三、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项目论证阶段,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会专家均认为项目实施前的风险调查工作准确细致,具备广泛性和针对性,并一致支持本项目实施。专家同时提出要时刻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到动态防控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化解措施。上述建议我局予以采纳,并将继续依法合规的开展本项目后续法定程序。
四、决策结果
2022年9月2日,区发改局于2022年第16次党组会议原则通过本项目。
五、咨询电话
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68728314。
特此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