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适老版
无障碍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社保就业

014152478/2023-00101
社保就业其他
姑苏区人社局
2023-06-02
姑苏区重点企业春节留苏补贴发放公示(2023年)

姑苏区重点企业春节留苏补贴发放公示(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6-02 17:19访问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支持姑苏区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的若干措施》(苏名城保护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对符合《关于春节期间稳岗惠企有关补贴政策的操作细则》规定的2023年1-3月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累计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且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安排非苏州户籍职工留苏过年,参保地在苏州市(市本级、姑苏区)、参保人数10人及以上的姑苏区重点企业,根据1-3月平均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数的10%、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苏慰问补贴,每家企业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现对符合条件的姑苏区129家重点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362-202368

监督电话:65214199

姑苏区2023年重点企业春节留苏补贴公示名单

     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