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部委办局、各街道: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精神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344号)和省民政厅等六部门《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通知要求,姑苏区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经过各街道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环节,《苏州市姑苏区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已确定,共13个,现予公布。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挖掘评定和宣传保护工作,通过编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设立地名文化遗产碑牌、拍摄微视频、融合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示范街区建设等多种形式,加强地名文化遗产宣传,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切实发挥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积极作用。
附件:姑苏区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
委员会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
建设委员会 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苏州市姑苏区档案馆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姑苏区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 古码头(3个)
盛泽码头、万人码头、丹阳码头
二、 水利枢纽(3个)
至和塘、胥江、苏州大运河灭渡桥水位站旧址
三、 闸坝(7个)
胡厢使河驳岸、平江河驳岸、东麒麟巷、葛百户巷河驳岸、道前街河(第三横河)古驳岸、盘门水门、葑门塘古驳岸、白公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