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姑苏人社〔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予以公开:
睢可萨斯物流(苏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1MN8CG3Y,法定代表人:刘松,注册地址:苏州市金筑街588号传化物流基地交易大楼A349室),因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区人社局于2026年1月30日对该公司作出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