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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通知
姑苏区民卫局
2025-03-31
关于做好区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姑苏民卫〔2025〕20号

关于做好区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5:19访问量: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区属各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相关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区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苏州市姑苏区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市姑苏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在苏州市姑苏区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年检时间

网上填报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截止,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参检对象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如实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

实行“双重管理”的,参检对象应于4月30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参检对象应于6月30日前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的报送。

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参检对象应于5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报和全部附件材料的报送。

三、填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只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上传2024年12月份银行对账单,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培训机构和养老机构的,需提交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其余的只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上传2024年12月份银行对账单,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四、年检流程

(一)网上填报。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该系统部署在互联网,参检对象自行登录网上办事系统开展年检工作。

1.参检社会组织应在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完成网上填报。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 “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4年度”进行填报。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3.扫描上传“附件列表”所需材料(PDF格式),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的社会组织请扫描上传执业资格许可证(证书正、反页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建议不超过5M)。培训机构和养老机构请在附件列表第1个附件上传审计报告,其余社会组织上传2024年12月份银行对账单。

4.点击“上报”按钮,系统自动推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在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 在系统中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社会组织无初审环节,直接进入第三步。

(三)扫描上传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书。业务主管单位系统初审完成后,参检社会组织登录系统打印完整的《2024年度工作报告》(双面打印,A4大小,一式2份),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参检社会组织扫描年度工作报告书第一页和业务主管单位盖章页两页内容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称统一设为:社会组织名称+2024年度工作报告,在6月30日前上传至“附件列表”第2个附件“年检年报扫描件保存”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提交。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确定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依法对参检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社会组织持①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②《2024年度工作报告》(签字盖章完整);③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仅培训机构和养老机构提供)前往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地址:平川路510号1号楼815室)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结论印鉴。

(五)公示公告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后,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地址:1.电脑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2.手机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各区属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真实填报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如期完成年检。

(三)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须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开展违规评比表彰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六、其他说明

(一)技术要求。填报电脑操作系统版本需 win7及以上,浏览器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谷歌、火狐,显示器分辨率为1024×768以上(推荐1920×1080)。

(二)填报要求。参检社会组织应当准确填写各项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完整,信息要素不可空缺,空白处应当填写“无”或“0”;公益活动、重大业务活动收支情况应当与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前后印证、逻辑一致;防止出现数据错误、项目遗漏、审核不通过、资料退回补充修改等情况。

(三)填报指导。我局将于近期组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通知另发。

(四)业务咨询。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参检社会组织如有任何年检问题,请及时与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组织处联系咨询。

为确保年检年报工作平稳、如期完成,请各区属社会组织报送纸质材料提前预约办理。各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请密切关注QQ群发布的消息,及时跟进年检进度。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民政和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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