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姑苏区旅游民宿业规范发展
指导意见》解读
一、制定背景
目前古城区平江路、山塘街等周边已经集聚了一批旅游民宿,但是存在产权不清晰、证照不齐全、品质偏低端等情况,而针对城市旅游民宿的上位法规缺失,因此整体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通过出台《保护区、姑苏区旅游民宿业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能够有效解决古城旅游民宿规范开办、服务指导、监督管理等问题,将民宿业纳入宾馆酒店行业统一管理,切实提升古城旅游住宿的品质。
二、制定依据
《指导意见》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苏州市乡村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关于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旅部门及本地政府制定的关于旅游民宿的标准和文件拟定而成。
三、主要内容
本指导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并包含2个附件。
第一部分对旅游民宿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保护区、姑苏区旅游民宿的基本概念。第二部分规定了旅游民宿开办的条件,明确了开办旅游民宿的建筑产权、消防安全、治安、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规范经营等方面的要求。第三部分明确了旅游民宿的管理模式,对区旅游民宿综合发展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第四部分对具体开办旅游民宿的申请、行政指导、证照办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第五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宣传工作等四方面的工作要求。附件包含开办旅游民宿指导申请表、开办旅游民宿指导相关材料等2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