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遵从集约节约用地理念,在基本维持城市设计成果确定的城市界面的基础上,编制《苏州市平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04基本控制单元调整》。
二、调整范围
04基本控制单元范围:北至城北东路,东至江乾路,西至广济北路,南至平川路,用地面积0.79平方公里。
三、主要调整内容
在不改变城市设计形态、不增加建筑高度的情况下,仅对平河路南、锦月街东三处规划科研用地(04-28、04-30、04-32地块)的容积率进行调整,由原来的≤4.0调整为≤5.0,其余指标和内容保持不变。
四、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反馈至邮箱:zgj@gus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