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就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实体性政府决策咨询及评估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对苏州市姑苏区政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实施第三方评估,编制评估指标体系,出具总体评估报告,系统总结苏州市姑苏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
(三)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10万元。
(四)项目需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等要求,编制评估指标体系;
2.登录区政府及组成部门政务网站、区政府采购网站、区政府国土资源交易网等,对评估范围内的文件进行网上核查,重点筛查妨碍、违反公平竞争的问题线索,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的要求,审查:
(1)是否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2)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3)政策措施是否符合适用例外规定的情形和条件等;
(4)可能存在的与之相关的行政诉讼风险或者其他法律风险;
(5)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是否及时补做公平竞争审查,废止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3.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开展随机抽查,结合抽查文件正文、公平竞争审查表,评估相关政策措施文件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同时配合做好上级部门抽查工作,做好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工作。
(五)其他要求。评估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披露、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相关成果。评估成果作为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供应商的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二)在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专业的研究团队,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经费来源上与政策制定机关无利害关系;
(四)与所评估的政策措施无利害关系;
(五)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六)有公平竞争审查经验或相关案例;
(七)有服务其他政府机关经验,对政府政策较为了解;
(八)具备评估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须知
(一)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参见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采购公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4月29日下午 16:00 。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局送达书面密封的报名文件材料(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名文件必须在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或邮寄)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报名文件规定的报名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报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北路11号503办公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刘杰 高甜 联系电话:0512-65561931
(四)报名文件清单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
2.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评估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及业绩证明。
4.评估机构政府服务业绩证明;
5.评估机构为本项目编制的评估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6.项目的服务价格。
(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提供报名文件,报名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名无效:
1.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报名材料的;
2.报名方式不符合本报名须知要求的;
3.报名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4.报名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等其他情形。
四、评审
由我局议标评审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采购公告要求及报名文件内容进行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根据报名人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人。至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投标人达到3家以上(包括3家),项目正常进行,若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少于3家,将重新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