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姑苏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起暂停接受行政复议咨询、阅卷申请、立案等业务,行政复议收件窗口关闭。申请人如因疫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或治疗、隔离,或身在受疫情封管控影响区域等事由,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以及申请人、代理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因暂停收件导致邮件未投递成功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