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市民政局《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姑苏区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获得过评估等级的,可根据评估标准和本组织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申报1A-5A等级;
2.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请3A等级的可不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慈善组织未履行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义务的;
2.2023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和2023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3.202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附件1);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1份(含正、反面)。
三、评估组织和权限
姑苏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区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申评3A区属社会组织的评估,对申评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初评。对初评符合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统一报苏州市民政局复核审定。
四、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全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按社会组织申报、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核、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考评、区评估委员会审定(或申报复核)、评估结果公示、民政部门公布确认公告、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等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申报参评(7月6日前)。拟申评社会组织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提出评估申请,填报《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3A-5A等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苏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平台”(网址:https://suzhou-zonghui.mkcom.cn/djpgSbAdmin/), 扫描上传《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含正、反面),提交至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平台-申报端操作指南》。申报评估的截止时间为7月6日,逾期系统关闭。
2.资格审核(7月11日前)。区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受理情况及时通知申评单位。
3.自我评估(7月31日前)。申评组织通过线上资格审核后,根据2025年度评估指标体系完成自评,并将2023年至2024 年相关评审材料扫描上传至“苏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平 台”。
4.专家考评(9月30日前)。区评估委员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评3A级及以上的单位进行专家考评,形成初评结论。
5.申报复核(10月14日前)。区评估委员会对所属申评4A 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通过“苏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平台”提交线上申报材料及初评分数,由市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汇总后提交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复核。
6.公示结果(12月15日前)。区评估委员会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公示异议期为7天)。
7.评定颁证(12月30日前)。苏州市民政局和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根据各级评估委员会的评估报告及公示结果,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并授予相应等级证书和牌匾。
五、相关事项
(一)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所属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区属社会组织应当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评,认真准备,推动自身规范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将评估为3A以上等级作为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求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评估。
(三)对申报1A和2A等级的社会组织,简化评估流程。2023-2024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除外)以及 连续两年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认定为1A等级;2022-2024连续三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除外)以及连续三年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认定为2A等级。年检结论以民政部门发布的年检结果的通报为准。
(四)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将与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相挂钩,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已获得评估等级但等级有效期已满的社会组织,须重新申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等级社会组织称号。
(五)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等资料,请从附件中下载。申报社会组织适用《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评估指标》(附件2)。
(六)评估需要提交的自评表以及其他佐证材料另行通知。请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准备材料,逾期不提交的,一律视为放弃本年度评估。
附件:1.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2.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3.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引
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平台操-申报端操作指南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