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建筑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定发展信心,加快转型升级,精准施策推动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姑苏区经济持续向好提供有力支撑。姑苏区整体建筑业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且细分建筑业体系不够完善,在当前经济环境和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亟需出台专门政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办〔2022〕229号)、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动苏州市建筑劳务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姑苏区实际,制定《关于促进姑苏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培育的通知》《关于推动苏州市建筑劳务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为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性文件,充分吸收了省市指导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涵盖三块内容:
一是提出了到2028年的总体目标,推动建筑业成为姑苏区重要支柱产业。用心培育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诚实守信企业为主体的建筑市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数字建造步伐,持续增强我区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
二是明确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发展”、“推动转型升级”、“鼓励开拓市场”、“加强产业扶持”四个方面。支持企业发展主要是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区骨干企业;推动转型升级主要是科学规划打造建筑劳务产业园,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链供应链集群,引导企业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相对稳定的自有技术工人队伍;鼓励开拓市场主要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全力拓展国内重点市场;加强产业扶持主要是支持产业建设,加大扶持服务力度。
三是明确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架构”、“强化部门合力”、“加大政策宣传”三个方面。深刻认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服务指导,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建筑业企业的发展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