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939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苏州市姑苏区2026-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1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2-65228029
附件:《苏州市姑苏区2026-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