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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49807/2025-00052
食品安全公告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
2025-07-08
姑苏区2025年6月抽检结果公示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

姑苏区2025年6月抽检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8 13:43访问量:

2025年6月,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计划安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共组织了589批次食品抽检,总计检出不合格产品12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8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其中3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极性组分,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多西环素,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噻虫胺,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喹诺酮类药物

喹诺酮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含4-喹诺酮基本结构的抗菌药,主要包括恩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等,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喹诺酮类药物若在人体内残留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含有喹诺酮类药物的动物源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大剂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引起肝损害。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农村部规定了“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二、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餐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是从业人员用洗涤剂进行清洗后未严格按照要求漂洗干净所致。


6月抽检汇总(合格)6月抽检汇总(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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