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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通知
姑苏区民卫局
2024-07-23
关于开展2024年“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15:24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激发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热情,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联合姑苏区慈善总会(基金会)(以下简称“主办方”)开2024“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征集活动,培育一批优秀公益慈善项目,助力推进姑苏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苏州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2.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近两年年检合格,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1名以上(含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人员需缴纳社保);

4.具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所报项目内容须在社会组织章程的业务范围内;

5.在同等条件下,已建立党组织或等级评估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享有优先权。

二、申报要求

项目需聚焦于社会民生热点问题,致力于解决社会民生难题,具有社会需求广泛性、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符合政府有关政策导向,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一)项目范围

1.围绕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服务的公益项目;

2.其他公益慈善行业关注的创新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发展社区慈善、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与慈善融合发展等有利于扩大慈善影响力,推动慈善发展的公益项目。

(二)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地为苏州市姑苏区,服务对象为姑苏区辖区居民,项目周期12个月以内。

(三)申报方式

本次“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征集活动采取街道(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联合申报方式开展。

(四)项目资金安排

本次公益慈善项目资金姑苏区慈善基金会提供每个入选项目资助金额为2-10万元。

(五)其他要求

1.每个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个(含2个);

2.已有政府财政资金或其他公益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此次活动不重复支持;

3.所有的申报材料及填报的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并承诺在本次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则。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项目征集(截至2024812

通过“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活动通知,申报机构下载《2024年“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申请书》(含预算表),并将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预算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985290513@163.com。承办方汇总申报材料后,对“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内容及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相关申报机构并向其说明理由。

(二)第二阶段:项目评审(20248

1.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有关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拟入围项目。

2.社会公示。拟入围项目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承办方会同项目申报方根据评审意见,对获选的公益慈善项目进行优化。项目优化完成后,主办方将正式发文,确定入围项目及资助金额。

(三)第三阶段:项目实施(20249月)

1.合同签订。主办方、承办方及获选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服务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资金拨付。合同签订完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70%,终期评估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剩余资金。

3.项目监管。主办方会同承办方全程监督获选项目方按照项目合同书进行项目实施,督促获选项目社会组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日常监测项目实施情况,承办方同时负责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并及时向主办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服务成效等方面情况。

(四)第四阶段:项目总结(20259月)

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在项目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办方提交总结报告和不少于1个相关案例。承办方负责对2024年“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四、申报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1.项目方案资料: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电子版及申报单位盖章扫描件。

2.机构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评估等级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3.实施能力证明材料: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社保缴纳证明、近两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扫描件。

(二)申报流程

有意向的社会组织可于20248121700之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9852909513@163.com,并确保电子材料的真实性,逾期报送视为无效。联系人:宿莉,联系电话:68727923

五、其他规定

1.加强联系协调。承办方要加强与获选项目社会组织的联系协调,做好项目评估和监督,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提供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服务,包括对获选项目开展的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等。联合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获选项目的指导、督促。

2.落实项目监管。主办方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获选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配合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材料。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或项目成效与项目书计划差距较大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资助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获选项目单位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承办方及主办方反馈。主办方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3.注重社会效应。入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注重慈善公益事迹挖掘和慈善事迹等宣传,产生广泛社会效益。对于未入选的项目,建立项目后备库,通过汇聚社会资源,为慈善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提供慈善资源精准对接服务。

附件12024年“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申请书(含预算)

附件2: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填写指南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苏州市姑苏区慈善总会(基金会)

                            2024723日  


2024年“善行姑苏”公益慈善项目申请书(含预算)

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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